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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愛情除了剛開始的曖昧期

到之後穩定.平淡.無味

就像兩個越來越沒有交集的人

生活在同一個空間

只關心自己的事情 也不會想要認真聽對方的事情

沒有心力去經營就只是把原本累積的愛 慢慢的磨掉

同樣的問題重複發生

 

沒有了愛情的愛情

即使你給我ㄧ千萬

我也不會要

 

我離開往往是因為我感受不到愛了

所以能夠亦然決然的離開

我很殘忍 某個角度來看我這樣說是對的

但是 我只是忠於我自己

沒有愛情的愛情  為什麼還要繼續?

除了一開始交往的新鮮感過後

剩下什麼?

真的要到失去才會改變...才要怪對方殘忍?

 

感情不是東西 買來放著就是你的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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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exy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